关于调整2022年端午节放假及校历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1号)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和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端午节假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当调整假期安排
端午节(6月3日)学校正常上班、上课,周六(6月4日)、周日(6月5日)休息(有教学安排的教师照常上课)。教务处做好调课等相关工作。端午节法定节假日调整至暑假补休。各附属医院结合本单位实际,安排好节假日放假调休事宜,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服务工作,确保医疗安全,防范和杜绝各类医疗纠纷和事故发生,并须将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情况报告学校疫情防控办。
二、相关工作安排
1.各部门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师生员工严格请假制度,非必要不出市。严防疫情输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值班带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明确职责,确保联系畅通。做好零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
2.保卫部门要加强门岗管理,严格执行出入车辆及人员检查、登记等制度。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和值班巡逻。排查隐患,检查消防设施状况。
3.宣传部要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做好舆情引导和监控。
4.后勤保障处要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做好环境及重点部位消杀工作。
5.学工部、各二级院系要敏锐关注学生心理动态,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6.各教学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7.各二级党组织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确保风清气正。
8.假期请广大师生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节日期间注意安全,减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减少参加非必要聚会,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为庆祝“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特此通知
党委(院长)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